于2009年5月4号早上7:30左右本人行车至后湖乡幸福大道同鑫花园,当时是直行方向。一辆北京现代的轿车同时从同鑫花园出来,但是在不允许转向变道调头,也没有人行斑马线的情况下,突然,这辆北京现代轿车向我行驶的这条直行道上执意转向变道调头,直接撞向我的车尾发生擦车事件,在双方报警的半小时以后交警才到现场,警车到现场之后江岸大队执法交警[毛勇 编号:016787]在没有下车,也没有询问事情的经过、原因的情况下态度非常不好的直接把罚单开了丢到事故现场的地下,随后开车离去。
这种做法实在太让人诧异了,事故发生了尊法、守法、配合交警执法是我们每个做公民应尽的责任,试问交警的形象是什么?当时的执法交警又做到了他应该尽的责任了吗?他当时的那种态度到底是在不满什么?
失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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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05-21 09:32:57 大中小 楼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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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这样的交警感到失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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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05-21 09:34:32 大中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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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不能投诉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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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06-09 11:30:41 大中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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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们吵到他瞌睡了。。。嘿嘿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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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06-09 16:58:50 大中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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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许是他马子在等他没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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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07-09 11:59:21 大中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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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08-05 16:34:51 大中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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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为什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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